


山东赛格认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高管理层充分理解公正性在认证活动中的重要性,对认证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利益、责任、公正性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识别及分析,公司作为认证活动中的关键主体应满足的以下要求有充分且明晰的认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家认证认可制度、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自觉遵守市场规则和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和谐发展。公司自觉树立认证机构的良好形象,使公司在从事的认证活动时有序、合法、合规的开展。为此,公司向社会公开、郑重地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保证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合法、公证、公平地从事认证业务,并对认证结果负责、建立和完善对认证活动实施有效控制的管理体系,确保认证活动完全独立于影响其客观公正性的利益关系,绝不因市场竞争和利益驱使而违反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自愿坚持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向所有申请人开放,不附加过分的财务或其它条件。
三、坚持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有偿服务,不以不正当的手段参与业务竞争,在与申请人 交往洽谈认证业务时,只介绍本机构已被认可的业务范围和专业审核能力,不做贬低或影射其它认证机构有违职业道德的事。
四、管理体系审核遵循认证标准或与其职能有关的引用文件所给出的要求,当某一特定计划需对这些文件做出解释时,公司将指定具备技术能力的人员进行规范化的解释。
五、不从事认证咨询活动,不向获证客户提供内部审核,也不与咨询机构建立直接或间接”一条龙”协作。
六、独立地开展认证审核,对审核结论的评定、认证决定不受外来因素影响。在参与认证审核或处理申投诉前须签署”公正性声明”。承诺遵守各项公正性及保密守则,主动报告本人与工作对象之间存在的或潜在的利害关系,并对公正性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凡有利益冲突可能的人员均应主动回避。
七、SGC人员对从事认证活动时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需向国家主管部门公开受控信息时,需提前告知客户并获得其同意。
八、接受认证利益相关方、社会舆论以及媒体等各方的监督,并将监督信息作为改进工作、规范认证行为的重要依据。